我不服! 加拿大纳税人的申诉之路
- 罗伯特注册会计师
- 2023年1月15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本文虽无趣,看完了有助你解决税务争议。
加拿大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申报,税务局评估并出具评估通知书。基于同样的事实和材料,双方的理解可能就不一样,纳税人与税务局之间有争议是经常有的事。了解争议解决机制,你与税务局打交道时就心中有数。
如你不认同评估通知书或再评估通知书,可以给税务局回函或打电话,引用法律条款陈述你的理由,指出错误。假如你的论点有根有据,税务局通常会更正。假如不更正,你可以向税务局提出行政申诉。
别担心税务局会为难你,《纳税人权利法案》给了纳税人16 项权利,包括:隐私权和保密权、有权得到专业、礼貌和公平的对待、有权获得完整、准确、清晰和及时的信息。
你可以在纳税申报截止日期后一年内或者评估通知日期90天内正式提出行政申诉。如错过了截止日期,也可以在截止日期后一年内申请延期,但要给出申请延期的正当理由。
申诉可以通过在线、寄信、传真方式申请,税务局会登记并给案件编号。以后提交文件或者联系税务局时,要注明该案件编号。
争议解决基于事实,只有收集、提交充分的证据支持你的论点,税务局才可能重新做出决定。如提供的信息不完整,申诉官可能会联系你补材料,或给你打电话讨论案件。材料齐全后,申诉官会做出三种可能决定:
[一]维持评估[二]部分变更评估[三]撤销评估
无论哪一种结果,税务局都会向你解释做出该决定的理由。
假如你不接受申诉的决定,可以向加拿大税务法院提出上诉。在收到税务局的通知书之日起 90 天内,可在税务法院网站登记、或通过寄信、传真方式提出上诉。
上诉有两种程序:非正式程序和一般程序。非正式程序旨在简化法律步骤,通常仅限于25,000 加元内的联邦所得税和罚款。一般程序上诉遵循传统的法院规则和手续。个人可以自行代表或由律师代表。两种情况下,都会在法官面前举行听证会,你或你的代表可以提供证据来支持你的案件。税务局将由加拿大司法部代表,提供证据和论据。然后法官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。从判决之日起30天内向联邦上诉法院提出上诉,如果仍不满意,随后可以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。
一个全套走完,好多年过去了,风华不再,但风韵犹存。
댓글